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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落实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任务

全省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的重点民生工作,“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供养标准平均提高5%以上”是省政府“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第159项工作任务。

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咬住目标加油干,多措并举抓落实。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及时制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工作实施方案》,报请省政府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下发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各市民政部门积极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测算提标幅度和资金需求。截至531日,全省14个市全部出台了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文件,确定了新的标准,提标幅度均达到省政府要求。从71日起,全省各地执行新的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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