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外埠信息

云南省努力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

  根据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云南以“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为主要任务,迅速组织开展2018年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 

  一是5月4日,联合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老龄办下发《2018年云南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2018年专项行动十三项主要任务和各部门职责分工;二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统领全省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工作,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三是早安排、早部署,4月联合省公安厅、省食药监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各地继续推进安全隐患整治,确保问题销号、整治到位,巩固2017年整治成效。

  二、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督查力度 

  一是全面压实责任。省政府将专项行动有关内容纳入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任务之一,并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与各州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签订目标责任书,这在全省尚属首次,压实了州市政府属地责任;再次明确了6部门职责分工,制定下发了《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省食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老院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福利司关于汲取山西省忻州市解原乡豆槐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的通知》、《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全面落实2018年省政府10件惠民实事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压实了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省民政厅明确了福利、救助、优抚、老龄等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压实了内部分工责任;明确了养老院自查自纠、提升整改,压实了养老院主体责任。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加大督查力度。将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与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相结合,同部署、同调研、同推进、同落实、同问效。6月27日,召开云南省民政厅2018年加强基层民政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厅长作动员部署,将专项行动作为三项重点督查任务,列出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全厅组派16个工作组,赴全省16个州市直接指导和督促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确保专项行动要求有效推进。

  三、精准务实推进,推动提质增效 

  围绕“保安全、固成效、优服务、建机制”的主要任务,着力巩固“两化一保”工作,破解安全隐患问题,继续推进整治提升工作,建立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长效机构。一是针对无保障问题,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和雇主责任险,为提升云南省养老院的服务保障能力,提高养老院发生意外责任风险时的应对能力和善后处置能力,减轻养老服务机构负担,3月联合省财政厅、省保监局联发《关于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意见》,同时统筹2017-2019年,每年安排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对全省各级国办养老机构和经民政部门设立许可,并依法登记的社会兴办养老机构(含公建民营),给予投保补贴,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截至6月26日,符合投保条件的养老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和雇主责任险均达到98%,其中公办养老机构投保550家,投保床位数16709张,员工投保3763人;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投保80家,投保床位数4560张,员工投保1467人;二是针对无标准问题,着力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制定《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管理规范》《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划分与评定》《云南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评估机构与人员管理规范》等标准,建立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机构规范化建设标准,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养老机构能力建设。目前,3个标准已通过专家评审,经修改完善后下发各地试行,同时申报地方标准。三是针对安全问题,全省共投入约3000万元,解决各地安全隐患突出的消防、食品、疾病预防等问题。四是针对公办养老机构法人登记率低的问题,下发《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福利司关于汲取山西省忻州市解原乡豆槐养老院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抓紧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有关文件的通知》,要求到2018年12月底,各地要完成全部已建成公办养老机构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五是加大培训力度。6月5日,省级举办云南省2018年度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投保培训会,对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养老机构负责人等600余人进行了培训;6月6日,举办“城乡社会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执行管理培训班,对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工作纪律等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安排部署;通过购买服务,开展了5期对民政干部、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等近400人的培训。

  四、加大扶持力度,加强资金保障 

  充分发挥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作用,积极争取将“新建或改扩建15个城市公办养老服务机构、60个农村敬老院、500个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新增养老床位1万张”纳入省政府十件惠民实事,并由省政府分管领导与州(市)分管领导签订了《云南省2018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目标责任书》,积极争取下达中央和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51524万元,养老服务供给有了较大提升。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的增加对保障特困供养、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基本需求发挥了极大的作用。

                                                                                             信息来源:中国社会报


附件

【字体: | | 】 【打印】【关闭

相关文章